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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各种气体灭火系统药剂的使用年限

日期:2024-03-19 访问:1693次 作者:admin

以下是各类气体灭火系统药剂及钢瓶的使用年限与报废规定的综合说明,依据国家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整理:


一、七氟丙烷(HFC-227ea)

  1. 药剂有效期

    • 七氟丙烷灭火剂化学性质稳定,理论有效期可达100年,但需结合钢瓶状态和环境条件综合评估1910

    • 每次钢瓶检测时需测试药剂纯度、酸度及水分含量,符合标准(如GB 18614-2012)方可继续使用410

  2. 钢瓶使用年限

    • 无缝钢瓶:30年强制报废178

    • 焊接钢瓶:20年强制报废17

    • 检测周期:每3年进行一次气密性、压力测试及内部检查18


二、惰性气体灭火剂(IG541、IG100、IG55等)

  1. 药剂有效期

    • 惰性气体(如IG541含氮气52%、氩气40%、二氧化碳8%)及二氧化碳灭火剂成分稳定,长期有效4910

    • 检测时通常直接排放旧药剂并重新充装新药剂,无回收利用价值49

  2. 钢瓶使用年限

    • 无缝钢瓶:30年报废78

    • 焊接钢瓶:20年报废7

    • 检测周期:每3年检测一次(与七氟丙烷相同)13


三、二氧化碳(CO₂)

  1. 药剂有效期

    • 二氧化碳灭火剂长期有效,但需定期检测钢瓶状态49

    • 首次充装后需每2年更换药剂,后续每年检查一次6

  2. 钢瓶使用年限

    • 无缝钢瓶:30年报废7

    • 检测周期:每5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每12年强制报废67


四、气溶胶灭火剂

  1. 药剂有效期

    • 5-6年(具体以厂家标识为准),到期必须更换4910

    • 废弃药剂需无害化处理,不可随意丢弃49

  2. 设备限制

    • 部分规范建议不再使用气溶胶灭火系统,因其可能产生腐蚀性残留物10


五、干粉灭火剂

  1. 药剂有效期

    • 无明确有效期,建议5-6年更换一次,或经检测合格后继续使用4910

    • 非贮压式装置的产气装置需每5年更换49

  2. 钢瓶报废标准

    • 干粉灭火器筒体强制报废年限:贮压式10年,非贮压式8年26


六、泡沫灭火剂

  1. 原液有效期

    • 储存温度需≤45℃,原液有效期一般为8-10年,预混液因稳定性差需缩短至1-2年4910

  2. 检测要求

    • 每年需检测发泡倍数、流动性和腐蚀性,不合格立即更换49


关键管理要点

  1. 定期检测

    • 所有气体钢瓶需按周期进行气密性、水压试验及内部检查(如内窥镜检测)178

    • 压力表指针低于绿色区域时需立即返厂检测16

  2. 报废处理

    • 钢瓶出现严重锈蚀、变形或达到年限时强制报废,禁止翻新或钻孔处理27

    • 报废需由专业机构执行,并记录备案17


法规依据

  •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明确钢瓶检测周期及报废标准18

  • GB 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规范系统维护与药剂检测要求810

  •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DB11T 1620-2019):细化钢瓶报废条件7

如需具体检测流程或区域标准,可参考相关项目的技术文件(如盐城市2025年七氟丙烷系统检测要求)8